1.复试工作应认真贯彻“公平、公正、客观准确”的原则,严格把好复试质量关;
2.督察组派专门人员到复试现场巡视,要切实加强对复试工作的检查和监督。凡违反纪律并造成严重后果者,将严肃查处。对于复试后未被录取的考生,要及时做好必要的解释工作;
3.在复试成绩公布3日内接受考生复查,复查结果由研究生部通知考生本人,若考生对复查结果仍有异议,由研究生教育部报武汉邮电科学研究院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复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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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武汉邮电科学研究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复试监督与复核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