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考生拟录取名单在复试工作全部结束后,经所审核后对外公布,接受考生及社会各界的监督检查。
2、考生如果对复试结果持有异议的,需于拟录取名单公布后3个工作日内向我所提出书面复核申请,经同意后予以复核,并于5个工作日内给予考生答复。
3、联系方式:
研招办咨询电话: 027-88843621
考试成绩复查电话:027-86634021
纪检申诉电话: 027-86637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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