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请申请复查考生于规定时间内将《研究生考试成绩复查申请表》电子版及本人身份证扫描件(像素要求在800K以下,并能清晰反映证件上信息)发送至我校研招办电子邮箱(yjs@***.cn),逾期将不再受理。
(2)2016年2月29日以后,复核结果将通过我校研究生处网页发布,考生通过系统查询到的成绩为终成绩。
2016年武汉纺织大学硕士研究生初试复查程序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