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特别是姓名、身份证号查无学籍或姓名、学历证书编号查无学历),应及时到权威机构进行学籍学历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现场确认时未能提交认证报告的,不予现场确认。
2、报考武汉大学口腔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的往届生须提供执业医师资格证。
3、在校研究生,须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应届生报考会计专硕和金融专硕在职研究生班须提供定向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4、往年考试违规或作弊考生,须提供书面材料,叙述本人往年考试违规的基本事实及思想认识,并保证在2016年研究生入学考试中诚信考试。
外考点的考生要按照当地考点的要求进行确认,网报信息有误的考生须将执业医师资格证、在校研究生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应届生报考会计专硕和金融专硕在职研究生班的定向单位同意证明于2015年11月11日前传真至武汉大学研究生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处027-68754125。
武汉大学考点(报名号以“4201”开头)网报信息有误的考生须持相关证明材料于2015年11月09日-11日到武汉大学研究生院三楼大厅进行现场审核(详见后期网上确认公告)。
2016年武汉大学提醒考生核对硕士招生需要提交材料才能报名或准考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