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像资料要求:声音图像清晰,限时10分钟,制成VCD/DVD光盘1张,光盘外封注明姓名、所在地区、艺术特长项目等内容;光盘内的音像资料中不得出现任何如“姓名、地区、学校”等表露身份信息的语言或字幕;音像录制与光盘制作讲求原始性,不得切换镜头拍摄或进行后期编辑加工。
除音像资料外,其他所有报名材料使用A4纸张,经中学盖章后,依序装订成册(A4标准左侧装订,装订时将报名表作为材料封面,材料按照1—3的顺序排列,不要另制封面)。所有报名材料恕不退还。未按要求完成报名、报名材料不合要求或材料未按时寄(送)达者,报名无效。
每位考生只能选报一个艺术特长项目,不得兼报。
2016年武汉大学高水平艺术团表演报考艺术项目的音像资料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