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上加分材料需于2016年1月25日前通过EMS向学院提交申请表和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并于职业综合素质测试时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原件用以确认,以上加分情况,由学院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讨论确定,并在学院招生信息网上公示一周,无异议后执行。如照顾项目和政策有调整,以经省招委会批准的2016年招生政策为准。
2016年泰州职业技术学院高职单招有其他特长的,经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讨论批准的考生可酌情在录取总分上加5-20分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