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原则:先分数后等级,遵循专业志愿,依据选测科目。
1.对进档考生按总分从高到低排序,优先录取或满足高分考生专业志愿;投档分相同时,学业水平选测科目等级高者优先录取或满足其专业志愿;如分数和等级均相同时,按语文、数学两门科目分数与附加题分数之和从高到低排序,成绩高者优先录取;如仍相同,文科类考生依次按语文(不含附加分)、数学、外语分数从高到低进行排序,成绩高者优先录取,理科类考生依次按数学(不含附加分)、语文、外语分数从高到低进行排序,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2.专业之间分数优先,无专业级差。第一志愿生源充足的专业,优先录取高分考生;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专业,按照专业二志愿→三志愿……→服从的顺序,从高分到低分调配专业。
2016年泰州学院招生章程面向江苏省外普通类专业录取办法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