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美术学(师范)、视觉传达设计、产品设计专业考试科目为《素描》、《色彩》两门,总成绩为200分。两门考试科目所占总成绩的比例为:素描占50%,色彩占50%。
(二)合格证按1:4比例发放。
(三)在达到考生所在省份划定的低文化控制线和专业统考合格的基础上,按校考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校考专业成绩相同情况下,优先录取高考文化成绩高者。
(四)江西、广西、福建三个省份美术类招生采用校考方式,仅招艺术文(浙江省美术类采用省统考成绩,文理兼招)。
2016年台州学院美术类美术类校考考试科目及录取办法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