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录取规则适用于联考单招和单考单招
本录取规则适用于联考单招和单考单招
(1)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2)根据普通高中类、三校生及社会考生报考人数和成绩,分别划定录取控制分数线。
(3)录取办法按总成绩分专业由高分到低分录取。总分相同时,普通高中类考生按文化课成绩由高到低予以录取,如文化课成绩相同则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择优录取;三校生及社会考生按职业技能成绩由高到低予以录取。
(4)按照考生的专业志愿的先后顺序进行录取。
(5)学院对于缺考考生,一律按放弃考试资格处理,不予录取。
(6)学院对于获得由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或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省级职业院校技术大赛一等奖的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和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的在职在岗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实行免试录取。
(7)未被我院录取的考生,可凭我院考试成绩参加征集志愿投档,在征集投档过程中我院也认同他校成绩。
(8)已被我院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河北省2016年普通高考,也不能被其它高校录取;未被我院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可以继续参加河北省2016年普通高考。
2016年唐山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单招单考招生录取规则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