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近三年来(含2013年)获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的考生、获安徽省教育厅主办或联合主办的但未纳入国赛的省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前3名且为一等奖的考生,报考相应专业,经我校面试合格,经公示无异议后,直接录取。
2.获得安徽省教育厅主办或联合主办的未纳入国赛的省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奖项的考生报考相应专业时,获一等奖的考生总分加10分、获二等奖的考生总分加8分、获三等奖或市赛一等奖的考生总分加5分。获得县级及以上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在职在岗的,或工作满3年且具有相关专业高级技能等级证书的考生,报考相应专业,总分加10分。加分项目不累计计算。
符合政策加分条件的考生,需在我校招生信息网下载《2016年铜陵学院对口升学考试加分(免试)申请表》(见附件),将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和申请表格交市(含省直管县)教育局审查,并在申请表和证明材料复印件上盖章。考生将考生报名信息表和经盖章确认后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原件、申请表于现场报名时交我校审核。审核无误后公示。
2016年铜陵学院面向中职毕业生对口招生鼓励政策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