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2016年天津市春季高职院校自主招生实施办法》相关规定,天津职业大学2016年继续实行自主招生,为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依法招生,结合我校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天津市春季高职院校自主招生工作,是深化高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是加快推进高职院校分类考试的重要举措。高职院校自主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科学评价、公开透明的原则;坚持德智体美全面考核,以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能力考试为依据,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三条根据《2016年天津市春季高职院校自主招生实施办法》相关规定,已被我校春季高职自主招生录取的考生,原则上不能再参加秋季普通高考高职(专科)各批次的录取。但仍可参加秋季普通高考本科三批及以上阶段的录取。如考生被秋季普通高考和春季高职自主招生同时录取,教育主管部门在进行电子学籍注册时,只保留其秋季普通高考录取资格,春季高职自主招生的录取资格将予注销。
第四条学校概况:
一、学校名称:天津职业大学
二、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职业技术院校
三、办学层次:高职
四、学校代码:11032(国标)
五、学校地址:天津市北辰区洛河道2号
六、学校基本概况
学校历史:1978年建校,前身是南开大学第二分校、天津大学化工分校。1982年改建为天津职业大学,是全国早举办高等职业技术教育的院校之一。
办学条件:学校位于北辰科技园区,占地面积71万平方米,在校生近13000人。校园环境优美,设施齐全,生活便利。职业氛围突出,设有各类实验实训室145个,设备总值达2.06亿元。与社会共建校外实训基地178个。学校设有天津市职业技能鉴定第28所,可开展对73个职业或工种的初、中、高级别职业技能鉴定。
专业门类:学校下设7个学院、3个直属系和2个教学部,设有49个专业,涵盖工、经、管、文、艺等专业门类,是天津市办学规模大的一所综合性高职院校。
人才培养:学校抓住2006年入选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的机遇,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坚持围绕市场办学。如教学中实施专业课程“教学做一体”,校企共建“生产性实训基地”,开展订单教育等。
教育教学:拥有国家级教学成果一等奖2项,二等奖4项;国家级教学团队2个;国家精品资源共享课13门;国家级教学资源库3项,均处于全国同类院校前列。学生在全国和天津市各级各类职业技能大赛中屡获佳绩,先后有近200名获奖同学被保送到本科院校继续深造。
就业优势:多年来,学校就业工作屡获教育部、天津市表彰。学校通过广泛校企合作,与天津市多个区域、行业机构、重点企业建立合作关系,如滨海新区、保税区、高新区,民政局、地铁、北京铁路局、航空机电、航天长征火箭、大众集团、中石油、南车、钢铁集团及众多世界500强企业等。就业率始终保持天津高校前列,达97%以上。高职升本:我校学生在毕业年均可参加天津市统一举办的高职升本考试。多年来录取率一直名列前茅。2015年考取175人,继续保持全市第一。
第五条学校成立招生工作委员会(此后简称招生委员会),负责讨论决定有关招生工作的重大事宜,对学校招生工作进行管理和监督。
第六条学校设有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在招生委员会领导下负责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七条学校成立以校纪检监察部门负责人为组长,有关部门领导参加的招生工作监察小组,负责监察招生录取全过程,并接受社会监督。
第八条天津职业大学根据办学条件及社会需求,制定2016年面向天津市春季高职自主招生计划。具体分专业计划详见《2016年天津市春季高职自主招生计划》。具体招生专业介绍请登录学校网站www.***.cn了解。
第九条收费标准。学费:普通类专业5000元/生?年,特殊类专业5500元/生?年,艺术类专业8000元/生?年,住宿费:1000元/生?年,均为6人/间,详见《2016年天津职业大学春季高职自主招生报到须知》。如政府对当年度学费标准进行调整,以政府文件规定为准。
第十条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具有本市户口或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且参加了本市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考生,可到高考报名所在区县招生办公或居住证所在区县招办,申请报考春季高职自主招生。考生的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身体健康状况等,同普通高考相关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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