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含普通高校、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和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报考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只限参加全国高考录取为普通全日制本科(专升本等不允许报考)的毕业生;报考专业应与所学专业相同,专业学位各专业不接收跨专业报考。报考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专业学位考生应符合国家西医执业医师资格报考条件,已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证书的考生,不允许报考临床医学及口腔医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否则后果自负。
(4)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学习或工作的人员,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可以报考学术型硕士学位研究生,不能报考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时还须具备以下6项条件:
①修完本专业大学本科全部必修课程,并提交进修学校提供的本科学习证明及成绩单(教务部门提供);
②报考专业与所学专业及目前从事的专业相同或相近;
③必须通过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合格或达到425分);
④近三年须在国家核心期刊上发表一篇以上与所报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署名前2位);
⑤如取得复试资格,复试时需加试两门业务课,加试科目在复试前通知;
⑥报考点必须选择天津医科大学。
(5)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第4条的6项要求同时满足)。
(6)报名参加单独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①符合第四条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②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学历后连续工作4年以上,业务优秀,已经发表过研究论文(近三年以第一作者在核心期刊发表2篇及以上)且已经成为业务骨干,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本专业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定向就业本单位的在职人员;或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工作2年以上,业务优秀,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本专业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定向就业本单位的在职人员。
③所有申请单独考试考生需在网上报名前提交审核材料,审核通过后方可报名,报名点选择我校,否则无效。
④单独考生只允许报考学术学位各学科或专业学位中临床医学硕士、口腔医学硕士、公共卫生硕士、护理硕士、药学硕士相关专业,专业学位各专业不接收跨专业报考。
(7)为培养高层次应用型医学人才,我校除学术型各专业外所有专业学位各专业均接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报考,但不允许跨专业报考,具体政策按照国家当年招生文件要求执行。
2016年天津医科大学硕士研究生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