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换城市: 广东 其它

已解决问题

2016年天津医科大学临床医学院高职升本科其他

2016年天津医科大学临床医学院高职升本科招生章程其他
技校网 更新时间:2021-07-23 00:01:00 解决时间:2018-05-15 22:36

满意答案

第六章 其他  

一、报名条件  

报考2016年天津医科大学临床医学院高职升本科药学专业的考生应符合以下条件:  

1、符合《2016年天津市高职升本科招生工作规定》规定的报考资格。  

2、报考药学专业的考生在高职阶段所学专业须为药学专业(专业代码:630301)毕业生。  

二、招生计划  

招生专业  学制  科类  计划数  收费标准(元/生/年)  药 学  二年  理科  30  18000  

三、专业考试报名时间及办法  

1、现场报名  

本次考试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考生请于2016年1月18日到天津医科大学临床医学院进行现场报名,填写报名信息。报名地点:天津市滨海新区大港学苑路167号(天津医科大学临床医学院行政楼116室招生就业指导中心)。  

2、考生报名需准备以下材料  

(1)报名表(请自行到学院招生信息网下载打印)。  

(2)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一寸免冠照片5张。  

(4)应届生带学生证、往届生带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5)专业考试报名考务费:90元。  

3、专业考试安排  

(1)专业考试科目为两科,每科满分为100分,共200分,单科成绩均须达到60分以上(含60分)。  

(2)考试时间:2016年1月20日13:00-16:20。考生务必携带身份证和准考证按时参加考试。  

(3)考试地点:天津医科大学临床医学院(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大港学苑路167号)  

(4)学校将于2016年1月25日通过网络公布专业考试成绩,考生可上网查询。  

(5)专业考试内容  

专业名称  考试科目范围  参考书目  版本  出版社  作者  出版时间  药学  药物分析  《药物分析》  第7版  人民卫生出版社  杭太俊  2011.08  有机化学  《有机化学》  第7版  人民卫生出版社  陆涛  2011.07  

四、文化考试报名及考试  

按天津市招生委员会的文件规定执行。  

五、其他事项  

考生提供的各种证件应真实有效,否则取消报考资格。考生须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高职升本科的报名、考试、填报志愿、报到等工作,如因本人原因未能参加的,责任自负,不退还有关费用。  

  技校网数据中心 2018-05-15 22:36

类似问题答案

2016年天津医科大学临床医学院高职升本科其他事项
五、其他事项  考生提供的各种证件应真实有效,否则取消报考资格。考生须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高职升本科的报名、考试、填报志愿、报到等工作,如因本人原因未能参加的,责任自负,不退还有关费用。  (阅读详细内容)
2016年天津医科大学临床医学院高职升本科其他
第六章其他  一、报名条件  报考2016年天津医科大学临床医学院高职升本科药学专业的考生应符合以下条件:  1、符合《2016年天津市高职升本科招生工作规定》规定的报考资格。  2、报考药学专业的考生在高职阶段所学专业须为药学专业(专业代码:630301)毕业生。  二、招生计划  招生专业  学制  科类  计划数  收费标准(元/生/年)  药学  二(阅读详细内容)
2017年天津医科大学临床医学院高职升本科招生章程及报名其他事项
五、其他事项考生提供的各种证件应真实有效,否则取消报考资格。考生须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高职升本科的报名、考试、填报志愿、报到等工作,如因本人原因未能参加的,责任自负,不退还有关费用。(阅读详细内容)
2018年天津医科大学临床医学院高职升本科招生章程及报名其他事项
五、其他事项  考生提供的各种证件应真实有效,否则取消报考资格。考生须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高职升本科的报名、考试、填报志愿、报到等工作,如因本人原因未能参加的,责任自负,不退还有关费用。  (阅读详细内容)
2016年天津医科大学临床医学院高职升本科招生计划
二、招生计划  招生专业  学制  科类  计划数  收费标准(元/生/年)  药学  二年  理科  30  18000  (阅读详细内容)
2016年天津医科大学临床医学院高职升本科招生咨询及录取结果查询方式
第二十五条招生咨询及录取结果查询方式  网址:http://www.  电话:022-63306330  传真:022-63301001  E-mail:ydlczhaoban@  邮编:300270  学院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大港学苑路167号  天津医科大学临床医学院招生就业指导中心  二〇一五年十二月十日  附(阅读详细内容)
2016年天津医科大学临床医学院高职升本科录取规则
第五章录取规则  第十一条凡报考我院的考生(含义务兵退役考生和推荐免试考生)均须参加我院专业课考试,不参加专业课考试的考生视为自愿放弃,成绩无效。  第十二条投档分数相同的情况下,依次优先录取英语、数学单科分数较高的考生。若英语、数学分数仍相同,优先录取获省级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等荣誉称号的考生。  第十三条平行志愿录取执行天津市教育考试院的录取(阅读详细内容)
2016年天津医科大学临床医学院高职升本科总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第26号令《独立学院设置与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为了维护学院和考生的合法权益,结合本院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经天津医科大学临床医学院审查通过,是社会了解天津医科大学临床医学院有关招生政策、规定及相关信息的主要渠道,是天津医科大(阅读详细内容)

相关阅读

最新文章
相关学校
招生信息与资讯
技校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