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根据“少数民族博士研究生高层次骨干计划”及“高校辅导员在职攻读博士学位专项计划”的报考情况确定专项计划的录取控制分数线。
(1)拟录取的“少数民族博士研究生高层次骨干计划”入学考试外国语成绩不低于30分,专业课成绩不低于50分,面试成绩不低于50分。
(2)“高校辅导员在职攻读博士学位专项计划”入学考试外国语成绩不低于45分,专业课成绩不低于60分,面试成绩不低于60分。
2、各学院根据本单位招生计划及考生成绩情况,制定本单位的《录取工作细则》,由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学院公布细则并组织实施。
2016年天津师范大学博士研究生录取工作相关要求录取原则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