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条已进行网上报名的考生,须在1月18-19日,持本人身份证件及复印件(同等学力报考者还须持人事档案所在单位开具的证明),到区县招办规定的地点现场确认报名信息。
第五章考试安排
第七章后续管理
第八章附 则
第十二条2016年高职自主招生全市统一考试科目为综合能力考试,主要考查考生的时事政治知识、言语理解能力、分析判断能力和职业适应能力,是考生知识和能力的日常积累,考生无需专门复习备考。
考试方式为闭卷、笔试,时长120分钟,成绩总分200分。
考试时间为3月26日上午8:00-10:00。考试地点由所属区县招办指定。
第十三条 天津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录取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开选拔、公开程序的原则;执行国家教育部和天津市招生委员会制定的录取政策以及本章程公布的有关规定。录取过程中,自觉接受天津市招生委员会、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十四条 录取时,考生的语文、数学、物理、化学、生物、政治、历史、地理等8个科目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以绩点方式进行换算(单科成绩按照A等第计为25分,B等第计为20分,C等第计为15分进行换算),与综合能力考试成绩一起计入录取总分。
第十五条 院校志愿投档录取,执行天津市教育招生考试院制定的规则。专业志愿录取分数优先,以考生填报的志愿和综合能力考试成绩、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为主要依据,参考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材料,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即将总分按高分到低分排队,依次按照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录取。如考生分数未达到第一专业志愿录取分数,即看是否达到第二专业志愿录取分数,依次类推,直至后一个专业志愿。在考生所报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情况下,对服从专业调剂者,可调整到未录满专业;对不服从调剂者,作退档处理。
在考生总分相同的条件下,安排专业或退档处理均比较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即先比较获得A等第的个数,如A等第个数相同,再比较获得B等第的个数,以此类推;若A、B、C等地个数均相同,则比较语文、数学两科总等地成绩;若再相同,则依次比较地理、物理、生物、化学、历史、政治等地成绩。如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完全相同,则可依据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安排专业。
第十六条录取照顾政策按照《天津市进一步减少和规范高考加分项目和分值的实施方案》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依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进行审查和复查。对不符合标准的,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处理。
第十八条学院在接到天津市招办核准备案的录取考生名单后寄发通知书,并在学院招生网站上公布录取结果。
第十九条新生录取后,应按照录取通知书规定报到时间按时到校报到,特殊情况请与我校招办联系并发传真确认,超过规定报到日期未来校报到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
第二十条新生入学注册后,学校根据《天津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学籍管理规定》等规章制度进行管理;按教学计划对学生进行培养。
第二十一条天津机电职业技术学院设有覆盖面达35%的多种形式的奖学金;设有国家助学贷款、国家级、市级和校级助学金;专为贫困生设有勤工助学岗位和贫困生绿色通道,帮助困难学生解决实际困难。
第二十二条学生完成规定学业经审查达到毕业标准的颁发天津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
第二十三条本章程仅适用于2016年天津机电职业技术学院自主招生工作。
第二十四条学院地址及联系方式:
1、学院地址:天津市海河教育园区雅观路19号(雅观路与和慧北路交口) 邮编:300350
2、咨询电话:58719600、58719601、58719602
24小时招生热线:
3、学院网站:www.***.cn 招生QQ:
微信公众平台:Suoyuan-JD
4、交通路线:
天津站:乘地铁三号线营口道站转一号线复兴门站(或乘坐97路),转220路机电学院站下车,也可乘坐808路学苑路下转220路机电学院站下车。
天津西站:一号线复兴门站,转220路机电学院站下车。
天津南站:乘地铁三号线营口道站转一号线复兴门站下,转220路机电学院站下车。
自驾:海津大桥 (直行)天津大道 (右转)白万路 (左转)津沽公路 (右转)文慧北路 (右转)雅观路到达。
2016年天津机电职业技术学院自主招生报名及确认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