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硕士生选题报告会应在第三学期进行;博士生选题报告会应在第二学期末进行。
2、选题报告会由培养单位统一组织。
3、审定选题报告的专家小组一般由同学科相关人员及导师指导小组成员组成,导师参加。专家小组成员应不少于3人。
4、选题报告会前,研究生应经过调研、查阅文献等选题过程,写出选题报告。
5、通过选题报告的研究生应根据专家小组的评议意见,对选题报告进行修改、补充和完善,填写《研究生课题研究选题报告及论文工作计划表》,硕士生于第三学期末交学院、研究生院各1份备案存档,博士生于第二学期末交学院、研究生院各1份备案存档,并在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上提交选题报告。未通过选题报告的研究生应根据专家小组的评议意见,重新撰写选题报告并由培养单位重新组织选题报告会。对于研究生经重新选题后的选题报告经审定仍未通过者,将取消其学籍。
6、课题研究中确需更换课题者,经导师和所在培养单位批准后,须重新进行选题审定并将新的《研究生课题研究选题报告及论文工作计划表》各1份报培养单位、研究生院备案存档。
2016年天津工业大学有关硕士研究生进入课题研究阶段要求研究生课题研究阶段性报告的要求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