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志愿报考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的考生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的考生也不得调入该专业。
四、录取
1、各学院严格按照学校下达给各学院的2016年硕士生招生计划进行录取。未经研究生院同意,各学院的招生规模不得随意变动。学院可在招生规模范围内,根据本学院具体情况安排各学科、专业的招生数量,并及时在本单位网站公布。学术型招生计划可调整到专业学位使用,但专业学位招生计划不得调整到学术型专业使用。
2、各学院对参加复试的考生按先录取报考第一志愿考生、再录取调剂考生的原则,按综合成绩分学科(专业)进行排序,择优录取。
3、录取时按照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到低进行名次排序,若综合成绩相同,按照复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
考生综合成绩的计算方法:
综合成绩=(初试总成绩÷5)×0.6+复试成绩×0.4。
考生综合成绩的计算方法:
综合成绩=(初试总成绩÷5)×0.6+复试成绩×0.4。
4、凡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
5、复试总分低于60分(或面试成绩低于36分)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6、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7、同等学力考生加试课程的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但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8、考生一旦“确认拟录取”则视为同意被我校拟录取,考生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出取消拟录取资格。
9、各学院将经考生“确认”的拟录取名单后报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审核,审核通过后在学校及各学院网站进行公示,拟录取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名单不得修改;名单如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做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10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学校通过“研招信息公开平台”将拟录取名单报市高招办进行政策审核,并按要求向教育部备案。终录取名单及新生学籍注册均以“研招信息公开平台”备案信息为准。
10、其他未尽事宜按照招生当年教育部相关要求执行。
五、监督
举报电话:022-83955016天津工业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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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天津工业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及录取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工程管理专业学位的考生可相互调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考生也不得调入以上2个专业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