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评审依据:《天津工业大学研究生奖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津工大[2014]68号)和各培养单位制定的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实施细则。
2、参评范围:2014、2015级全日制(全学习)研究生。
3、各培养单位组织申请、初审、公示,公示后将获奖名单于11月4日前提交学校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审定,审定结果在全校范围内进行不少于5天的公示。
4、材料报送:各培养单位填写《博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获奖学生汇总表》和《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获奖学生汇总表》,报送纸质材料一式一份,电子版同时报送。
联系人:张冠 电话:83955741
研究生院
2016年10月17日
附件一:
2016年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名额分配
序号培养单位硕士国家奖学金名额1纺织学院82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93环境与化学工程学院84机械工程学院55计算机科学与软件学院46电气工程与自动化学院57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78理学院29艺术与服装学院410管理学院411经济学院212人文与法学院213外国语学院114马克思主义学院115图书馆1合计63
附件二:
2016年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推荐名额分配
序号培养单位博士国家奖学金推荐名额1纺织学院62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83 机械工程学院2学校审定名额8
2016年天津工业大学评选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