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复旦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同济大学、上海中医药大学四所学校临床医学、中医学和口腔医学等相关专业取得 2016年“上海市临床
医学专业学位改革试点”推荐资格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在“推免服务系统”中录取专业应为临床医学专业硕士(1051)、口腔医学专业硕
士(1052)、中药学专业硕士(1056)及中医专业硕士(1057)。
2.上海市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有关信息详见上海市卫生信息网:http://wsj.sh.gov.cn(位置:首页 >>信息公开目录 >>业务
类>> 医学教育与科研)。部分重要文件可见附件五、六和七。
3. 申请人必须保证提交的申请表和其它全部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招生学校将在考核结束后对拟录取的推荐免试研究生张榜公示,如果申请人提交的信息不真实或不准确,将不予录取。
4. 因各种原因,学生未进入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招录,其推荐免试和入学资格将予以取消。
5.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全过程中因各种原因退出,其研究生学籍将予以取消;未获得《医师资格证书》和《上海市住院医师规范化培
训合格证书》者,其研究生学籍也将予以取消。研究生培养期间,因个人原因终止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研究生学籍同时自动取消。
2016年同济大学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试点项目招生简章推荐免试申请办法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