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2016年在上海市综合评价录取计划不超过我校在上海招生来源计划的20%,具体招生专业如下:
学院招生专业(类)科类学制经济与管理学院社会科学试验班(管理学类)文/理四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建筑学文/理五历史建筑保护工程文/理四城乡规划文/理五风景园林文/理四设计创意学院工业设计理四土木工程学院工科试验班(土木类)理四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工科试验班(环境科学与工程类)理四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材料科学与工程理四汽车学院铁道与城市轨道交通研究院车辆工程理五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工科试验班(电气信息类)理四软件学院软件工程理四中德工程学院机械类(中外合作办学)理四外国语学院德语文/理四
注:(1)具体专业计划人数以上海市教育考试院终公布的为准。
(2)上海市高考理科选考“化学”和“生命科学”科目的考生,不可申请我校工科试验班(土木类)专业;上海市高考理科选考“生命科学”科目的考生,只可以申请我校工科试验班(环境科学与工程类)、材料科学与工程专业(类)。
2016年同济大学上海市综合评价招生专业及计划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