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材料审核
对于按照报名要求提交有效报名资料的考生,我校将组织专家进行材料审核。审核结果预计于2016年5月31日前在报名系统中公布。
2.志愿填报
高考出分后,考生须在上海市教育考试院规定的时间内,在高考综合评价录取改革试点批次填报同济大学及相应的专业志愿(填报考生高考成绩需达到上海市自主招生控制线,具体填报方式以上海教育考试院规定为准)。
3.考核选拔
我校依据考生的高考成绩,按照招生计划数的1:1.5比例确定综合评价入围面试考生名单(末位同分全投)。入围面试名单将在我校本科招生网、上海市教育考试院网站、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进行公示。面试将于高考出分后进行,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将在“综合评价报名系统”中通知。
4.录取办法
(1)按照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综合成绩=高考投档成绩(满分600分)+面试成绩(满分300分)+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满分100分)。
(2)学业水平测试折算方式:
9门科目等第成绩:语文、数学、外语、物理、化学、生物、思想政治、历史、地理,其中各科成绩按A=100分、B=90分、C=80、D=60分折算。
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各科折算成绩÷9
(3)若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时,高考投档成绩高者优先录取;高考投档成绩也相同时,理科依次以数学、语文、外语成绩高低为录取顺序,文科依次以语文、外语、数学成绩高低为录取顺序。
(4)拟录取名单由我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经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审核后,正式予以录取,并在我校本科招生网、上海市教育考试院网站、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进行公示。
2016年同济大学上海市综合评价选拔程序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