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对已录取的学员,湖北师范学院授权新疆教学点在天津本地授课方式,在五年内修完所申学科专业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课程(约十五门左右),并通过全部考试(含全国英语水平统一考试,高等教育学还参加全国统考综合考试科目),达到规定的学分。统考前将由专职教师进行针对性考前辅导,费用包含在学费之内。
2、专业的学位课程考试按在校研究生的考试要求和评卷标准进行。学员在通过我校的全部研究生课程考试后,由我校颁布研究生课程结业证书(加盖湖北师范学院的钢印、红印、校长印)。
3、学习期间,外国语(限英语、俄语和日语,先暂定为英语)必须通过在职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课程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全国统一考试和报名时间以及具体事宜,均依照当年国家有关文件规定办理。
2016年天津东方职业培训学校接受在职人员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天津班招生专业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