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学分绩点
每门课程的学分绩点=[该门课程的学分×(成绩-50)]÷10
累计学分绩点=∑每门课程的学分绩点。
总平均学分绩点=所修课程的累积学分绩点÷所修课程总学分
学生成绩以教务处提供的成绩单为准。
2.综合加分:
①学术、学科竞赛加分:
国家级获奖等级得分一0.3二0.2三0.1省(部)级一0.1二0.05
注:Ⅰ.以上所有论文和获奖均为学术论文和学术竞赛获奖。
Ⅱ.若同一作品多次获奖,只以得分高奖项计分。
Ⅲ.国家级一等奖记前五名,二等奖记前三名,三等奖记前两名;省部级一等奖记前三名,二等奖记前两名。
Ⅳ.奖项认定由我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决定。
②其他:
3.综合成绩
综合成绩=总平均学分绩点+综合加分
2016年天津财经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推免生综合成绩计算办法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