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目前需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请学生持录取通知书到学生入学前户籍所在县(市、区)的教育局或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办理。
2.家庭经济困难学生9月份开学时携带贫困证明和家庭情况调查表(可到学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网站下载打印)到本系进行贫困生贫困程度认定(贫困证明和调查表均需要盖齐三级章),待开学后进行国家奖助学申请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