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属高校公费师范毕业生(须取得学士学位),在市级人民政府领导下,由市级教育行政部门会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按照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实行公开招聘制度的要求,负责组织用人学校与毕业生在需求岗位范围内进行双向选择,为每一位毕业生落实任教学校。县(市、区)教育、编制部门应规划预留编制,落实公费师范毕业生任教岗位和编制。公费师范毕业生在协议服务期内,可在本县镇内相应层次和类型的公办学校间流动。
2016年通化师范学院公费师范生就业政策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