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被录取的新生,必须按录取通知书的规定,按期到校办理入学手续,逾期不报到又无正当理由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2、新生入学后,学院按规定进行全面复查,不符合录取条件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3、在校学生可参加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和无锡市台谊奖学金、企业奖学金等的评定,学院每学年评定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并设有一等、二等、三等奖学金。
4、录取结果通过我院的招生信息网公布,并用特快专递向新生发放录取通知书。
2016年太湖创意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省内其他要说明的问题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