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主招生根据报考对象的不同,实行分类考试、综合评价、择优录取。中职毕业生实行“综合文化考试(含综合文化知识和专业综合理论)+专业技能考核”的考试形式。
1.笔试资格
学校自主招生工作小组审核报考考生所提供的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方能取得笔试资格,进入笔试考试。
2.文化成绩
依据笔试成绩,即:文化成绩=笔试成绩
3.专业技能考试资格
各专业按考生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学校根据报考的生源情况及文化成绩划定各专业的专业技能考核资格线。文化成绩达不到专业技能考核资格线者不能进入专业技能考核。各专业获得专业技能考核资格的比例为专业招生计划数的150%。
4.笔试、专业技能考核安排
①考试时间及地点:笔试考试时间为4月9日,专业技能考核时间为4月17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考试地点设在深圳职业技术学院(具体地点见准考证)。
②考试科目及内容:考试由笔试和专业技能考核两部分组成。笔试环节考核综合文化知识和专业综合理论两个科目。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阅卷评分的形式进行,以考察学生的基础知识、基本能力、职业素养和专业基础为主。综合文化知识考试以自然和人文科学基本知识(语文、数学、英语)、职业道德基本要求、人际交往基本常识、汉语言写作基本能力等应用型人才必备的实用性知识为主要内容;专业综合理论考试以考生所报考专业需要掌握的专业基础、综合理论等为主要内容;专业技能考核以考核学生的专业操作能力为主。
③分值设置:总分为500分,其中综合文化知识考试满分值为200分,专业综合理论和专业技能考核满分值分别为150分。
5.考生总分及拟录取名单确定
①所有考生的总分依据文化成绩以及专业技能考核成绩(成绩均四舍五入到小数点后两位),两者相加即为考生总分。
②拟录取名单确认:学校根据考生总分及考生身体状况提出拟录取名单,报学校普通高考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
③拟录取名单公示:将拟录取考生名单在学校招生信息网公示。
6.免专业技能考核及免考“技能证书”资格
凡中职阶段所学专业与电子信息工程技术、计算机应用技术专业大类相对应,且获得与报考专业相关的下列奖项的中职学校毕业生,可获得免专业技能考核或免考“技能证书”的资格:
①在校期间,参加由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或由教育厅组织的广东省中等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的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在毕业两年内,经省教育厅核实资格、高职院校考核公示后,可获得专业技能考核免考资格,考生参加综合文化考试且文化成绩达到专业技能考核资格线即可录取。
②在校期间,获得广东省中等职业学校技能大赛二、三等奖的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在毕业两年内,可获得免考报考专业“技能证书”的资格。
符合免专业技能考核或免考“技能证书”资格的中职考生,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必须与报名材料一起寄送,否则无效。同时,在领取准考证时验证获奖证书原件。学校将根据考生的证书类型组织相关认定(测试),根据认定(测试)结果确定是否给予免专业技能考核或免考“技能证书”,并将结果报学校自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在学校招生信息网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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