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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深圳信息职业技术学院自主招生总则

2016年深圳信息职业技术学院自主招生章程总则
技校网 更新时间:2021-07-20 19:03:00 解决时间:2017-05-20 1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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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保证学校自主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按照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6年高等职业院校自主招生试点工作的通知》(粤教考函[2016]2号)的有关精神,并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自主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并接受纪检监督部门、考生及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三条学校全称:深圳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第四条学校国标代码:12957

第五条学校地址: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龙翔大道2188号

第六条办学层次:专科(高职)

第七条办学性质: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第八条办学类型:全日制

第九条学校隶属部门:深圳市人民政府;业务主管单位:广东省教育厅。

第十条毕业颁证:学生在校期间完学计划规定的理论和实践教学环节,符合毕业条件者,颁发由广东省教育厅监制并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的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

颁发学历证书学校名称:深圳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证书种类: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

  ??????????? 2017-05-20 1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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