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工作在江苏省教育厅领导下,依据考生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1、录取原则
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按考生考核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录取,并形成预录取名单。
2、预录取名单由省教育考试院、苏州农业职业技术学院、生源所在行业企业进行三级公示。公示期内的任何异议,均将参照省招办相关规定处理。
3、公示后无异议的预录考生名单,在录取期间由我校办理入学录取手续,并发放录取通知书。
4、所有录取的新生不得转入其它专业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