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实行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各复试小组要坚持集体把关、组长负责制的原则。各招生学院复试工作小组对本学院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结果全面负责。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全校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结果全面负责。所有参与复试的人员都要认真负责,切实维护复试工作的公平公正,对徇私舞弊的人员要追究责任。
(二)实行监督制度和巡视制度。校纪检、监察部门要对复试工作进行全面、有效监督。复试期间,由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及相关部门组成复试工作巡视组,负责对各招生学院的复试工作进行巡视和监察。各招生学院相应成立复试工作巡视组,负责对本院的复试工作进行监督。
(三)信息公开制度。
1.招生计划公开。根据教育部下达的年度招生计划及各专业招生情况编制分专业计划,并在研究生部网站公布。
2.复试录取办法公开。及时公布校复试基本分数线、复试录取工作办法和各招生学院复试实施细则、复试日程安排、复试名单等信息。
3.录取信息公示与公开。拟录取名单由学校统一公示,公示期为不少于10个工作日。
(四)实行复议制度。对复试中出现的争议,考生可向学院复试工作小组提出申诉。若再有争议可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出申诉。必要时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并由领导小组作出裁决。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责成复试工作小组或复试小组进行复议。
联系方式:苏州市科锐路1号苏州科技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0512-68093182、yjsc@mail.***.cn;校纪委办公室,0512-69379068、jcc@mail.***.cn。各招生学院复试工作小组的咨询电话、地址要在复试实施细则中公布。
2016年苏州科技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复试录取的监督和复议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