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经学院单独招生领导小组审核,录取时间在考生总分的基础上进行加分(注:同一考生如果符合下列多项加分条件时,只可享受其中高分值一项,且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加分申请,提供有关技能、特长的证明或证书的复印件,并在面试当日将上述原件提交验核)。
(一)国家政策性加分 (以省考试院公布为准)
1.烈士子女,录取时加10分;
2.自谋职业的退役士兵,录取时加5分;
3.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军区(含)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录取时加10分;
4.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录取时可加10分;
5.少数民族考生录取时加3分。
(二)学院政策性加分
1.我院将根据考生2016年前(含2016年)学业水平测试四门必测科目等级按科目进行等级加分,A级每科加10分,B级每科加5分,C级每科加2分。该项数据由省教育考试院提供,考生不需准备证明材料。
2.在高中阶段获地级市及以上各类表彰的考生:国家级一等奖加25分、二等奖加20、三等奖加15分;省级一等奖加15分、二等奖加12分、三等奖加8分;市级一等奖加10分、二等奖加5分、三等奖加3分;获地级市及以上三好生和优秀学生干部的考生加10分、获校级三好生和优秀党员的考生加2分、获得校级优秀学生干部或团员的考生加1分。
3.申请加分项目考生需在我院招生信息网“高职单招”专栏下载《苏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高职单招加分申请表》,填写并确认后与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于3月10日前通过EMS寄至我院招生办,“综合素质面试”报到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复核(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加分申请表的视为自愿放弃享受加分政策)。
4.加分情况,由我院高职单招工作领导小组集体讨论确定并在我院招生信息网上公示一周且无异议后执行。
5.如照顾项目和政策有调整,以经省招委会批准的江苏省2016年招生政策为准。
2016年苏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高职单独招生你院的加分政策是什么?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