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总的录取原则: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按考生考核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录取,同分的考生按面试成绩、文化测试等级、必测科目等级顺序依次排序。
(2)有下列情形之一不予录取或取消入学资格:
①面试成绩低于180分;
②考试(含面试)违纪;
③提供虚假证明材料;
④未体检或体检不合格。
2016年苏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高职单独招生录取原则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