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简章内容若与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相悖,则以上级文件精神执行。
2、学费、住宿费按江苏省物价局批准的标准执行。
3、我校未委托其他任何机构或个人进行相关招生工作,请广大考生切勿上当受骗。若发现以我校名义进行非法咨询、辅导、招生等活动的中介或个人,我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4、本招生简章由苏州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
1、《国家体育总局科教司关于做好2016年优秀运动员免试进入高等学校学习有关事宜的通知》
2、《2016年优秀运动员免试进入高等学校学习审批表》
3、《2016年优秀运动员免试入学的竞赛项目及赛事表》
苏州大学招生办公室
2015年12月
2016年苏州大学优秀运动员免试其他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