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符合条件的研究生提出申请并由导师推荐,向本单位研究生管理办公室递交奖助学金申请表(附件1);
2、经所在单位审核,按申请奖助学金类别进行排序,各单位严格按照所分配的名额、要求结合本单位奖、助学金评定细则认真进行评定;
3、各单位将评定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进行网上申报;
4、以院部为单位将奖、助学金书面材料(一式两份)报送研究生院研究生管理办公室教育与管理科,由校研究生奖助学金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2016年苏州大学学年研究生院开展研究生捐赠类奖助学金评定范围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