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校高水平大学建设目标,原则上只接收全日制本科毕业于具有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资格院校(不含独立学院)的优质调剂生源报名。学术学位可以向专业学位调剂,专业学位不可向学术学位调剂。
其他调剂基本条件说明如下:
根据我校高水平大学建设目标,原则上只接收全日制本科毕业于具有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资格院校(不含独立学院)的优质调剂生源报名。学术学位可以向专业学位调剂,专业学位不可向学术学位调剂。
其他调剂基本条件说明如下:
①符合《深圳大学2016年硕士生招生简章》中规定的调入专业报考条件。
②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A类考生的《国家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③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
④考生初试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
⑤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旅游管理、会计、图书情报、审计专业学位的考生可相互调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的考生也不得调入以上7个专业。
第一志愿报考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的考生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的考生也不得调入该专业。
①本校研究生院于规定时间内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以下简称研招网)的“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以下简称调剂系统)(http//yz.***.cn或http//yz.***)公布生源缺额信息及调剂要求。
②有调剂需求并符合调剂条件的考生可从3月18日开始登录调剂系统浏览本校发布的生源缺额信息,按研招网要求填报调剂至本校的志愿。不通过调剂系统调剂的考生将无法录取。
③有调剂需求的招生学院(部)可从3月18日开始登录调剂系统浏览和审核考生调剂信息,并在规定时间内通过调剂系统对拟同意调剂复试的考生进行网上复试通知。
④接到网上复试通知的考生必须在系统上确认同意参加本校复试。
⑤招生学院(部)安排调剂生与一志愿考生一起复试,及时给出复试结果和确定调剂生是否被拟录取。
⑥拟录取的调剂生必须登录调剂系统确认同意接收本校的拟录取结果。
五、加分政策
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和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后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普通高校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在完成本科学业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纳入“大学生士兵计划”招录的考生,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加分政策),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
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和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后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普通高校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在完成本科学业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纳入“大学生士兵计划”招录的考生,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加分政策),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
六、录取原则
1.严格执行招生政策和规定,严肃招生纪律,坚持公平、公正,维护研究生招生工作的良好信誉和国家研究生学历教育招生考试制度的公信力。
2.根据学校下达的招生指标,按考生入学考试的总成绩(总成绩=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满分800分(MBA、MPA、MPAcc满分500分),并结合考生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3.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录取:
(1)不按时提交复试报到材料或报到材料弄虚作假者;
(2)复试总成绩180分以下者(MBA、MPA、MPAcc120分以下者);
(3)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成绩60分以下者;
(4)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
(5)体检不合格或不参加我校组织的体检者;
(6)应届考生入学报到时未获得毕业证书者。
七、拟录取名单公示
复试结束,各招生学院(部)将学院复试结果报研究生院审核。审核无误,由招生学院(部)在本单位公布复试结果,并将复试成绩以书面形式通知考生。终拟录取名单由研究生院在深圳大学招生信息网上公示10个工作日。
复试结果公布一周内受理考生投诉和申述。当考生对复试结果提出质疑时,各招生学院(部)复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向考生做出必要的解释。对投诉和申述问题经调查属实的,及时向学校报告并责成复试小组进行复议。
复试结束,各招生学院(部)将学院复试结果报研究生院审核。审核无误,由招生学院(部)在本单位公布复试结果,并将复试成绩以书面形式通知考生。终拟录取名单由研究生院在深圳大学招生信息网上公示10个工作日。
复试结果公布一周内受理考生投诉和申述。当考生对复试结果提出质疑时,各招生学院(部)复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向考生做出必要的解释。对投诉和申述问题经调查属实的,及时向学校报告并责成复试小组进行复议。
八、录取类别
根据教育部规定,研究生录取类别分为两种:非定向研究生(简称非定向生)、定向培养研究生(简称定向生)。
拟录取考生如有定向单位(毕业后回定向单位工作),则录取类别选择“定向生”;如没有定向单位,则录取类别选择“非定向生”。
根据教育部规定,研究生录取类别分为两种:非定向研究生(简称非定向生)、定向培养研究生(简称定向生)。
拟录取考生如有定向单位(毕业后回定向单位工作),则录取类别选择“定向生”;如没有定向单位,则录取类别选择“非定向生”。
九、档案调取和协议签署
拟录取为非定向的考生,须根据我校发放的《硕士生调档函》,在规定时间内将本人的人事档案通过机要寄到我校研究生院档案室。
拟录取为定向的考生,无需调转人事档案,但须完成提交下列材料:
在4月20日前将本人现实表现材料寄送至我校研究生院档案室。现实表现需由考生本人档案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内容应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
向我校领取签订定向协议,在复试结束后一周内提交协议(一式三份)。
录取的考生请于五月底(以网上公布为准)在深圳大学研究生招生网登记邮寄地址。
附件:深圳大学2016年硕士生招生复试日程安排
深圳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16年3月17日
深圳大学2016年硕士生招生复试日程安排(具体以学院通知为准)
时间具体事项3月16日-3月25日体检:考生在复试前,到深圳市第六人民医院(南山医院)进行体检,并于3月25日前,将体检报告提交给招生学院(部)。体检具体安排及要求请查阅我校研究生招生网公布的《深圳大学2016年硕士生复试体检流程及注意事项》。未参加体检者不予录取。报到前准备报到材料:1、考生登录中国学生信息网,打印学历学籍证明材料,复试报到当日提交:应届本科毕业生打印《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有效期到8月31日或者更长)(网址:http://www.***.cn/xlcx/bgcx.jsp); 往届毕业生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有效期到8月31日或者更长)(网址:http://www.***.cn/xlcx/);因毕业时间早等原因不能提供在线验证资料的往届生,需提供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http://www.***.cn/xlrz/)。学院通知报到:未能按时报到的考生,视为放弃复试。复试交验材料:①有效第二代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要求正反面复印);②应届毕业生: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包括学生证的学生个人信息部分和注册部分,学生证应注册至后一学期);大学成绩单原件;《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复印件(有效期须到2016年8月31日)。往届毕业生: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复印件,或者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③退出现役证原件及复印件(仅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提交)。注意:高校应届本科生另须提交加盖录取院校红章的录取名册复印件(复试报到时已获得本科毕业证者除外);持境外学历证书报考的考生,须在复试时交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报告原件,交复印件;各类应届毕业生的学生证须注册至后一学期,在入学报到时查验毕业证原件,届时未获得毕业证书者将被取消录取资格。不符合教育部报考资格者不予复试。复试:具体安排以各招生学院(部)通知为准。拟录取:1、向学院领取相关材料:拟录取的非定向考生领取《调档函》。所有复试考生领取《复试成绩通知单》。2、需要签协议的考生:报考定向的拟录取考生,于3月29日前到研究生院签署有关协议,否则,将被取消相应类别的录取资格。注意:签署协议的考生,须在4月8日前提交协议(一式三份),定向培养考生另须提交《现实表现》材料。4月20日前调档:1、已领《调档函》的考生,根据《调档函》上要求,在4月20日前将档案寄到我校研究生院档案室。2、按教育部规定,若考生的档案不能按时寄达招生单位,由此造生无法被录取的后果招生单位不予承担。*其他信息:
拟录取为非定向的考生,须根据我校发放的《硕士生调档函》,在规定时间内将本人的人事档案通过机要寄到我校研究生院档案室。
拟录取为定向的考生,无需调转人事档案,但须完成提交下列材料:
在4月20日前将本人现实表现材料寄送至我校研究生院档案室。现实表现需由考生本人档案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内容应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
向我校领取签订定向协议,在复试结束后一周内提交协议(一式三份)。
录取的考生请于五月底(以网上公布为准)在深圳大学研究生招生网登记邮寄地址。
附件:深圳大学2016年硕士生招生复试日程安排
深圳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16年3月17日
深圳大学2016年硕士生招生复试日程安排(具体以学院通知为准)
时间具体事项3月16日-3月25日体检:考生在复试前,到深圳市第六人民医院(南山医院)进行体检,并于3月25日前,将体检报告提交给招生学院(部)。体检具体安排及要求请查阅我校研究生招生网公布的《深圳大学2016年硕士生复试体检流程及注意事项》。未参加体检者不予录取。报到前准备报到材料:1、考生登录中国学生信息网,打印学历学籍证明材料,复试报到当日提交:应届本科毕业生打印《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有效期到8月31日或者更长)(网址:http://www.***.cn/xlcx/bgcx.jsp); 往届毕业生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有效期到8月31日或者更长)(网址:http://www.***.cn/xlcx/);因毕业时间早等原因不能提供在线验证资料的往届生,需提供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http://www.***.cn/xlrz/)。学院通知报到:未能按时报到的考生,视为放弃复试。复试交验材料:①有效第二代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要求正反面复印);②应届毕业生: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包括学生证的学生个人信息部分和注册部分,学生证应注册至后一学期);大学成绩单原件;《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复印件(有效期须到2016年8月31日)。往届毕业生: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复印件,或者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③退出现役证原件及复印件(仅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提交)。注意:高校应届本科生另须提交加盖录取院校红章的录取名册复印件(复试报到时已获得本科毕业证者除外);持境外学历证书报考的考生,须在复试时交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报告原件,交复印件;各类应届毕业生的学生证须注册至后一学期,在入学报到时查验毕业证原件,届时未获得毕业证书者将被取消录取资格。不符合教育部报考资格者不予复试。复试:具体安排以各招生学院(部)通知为准。拟录取:1、向学院领取相关材料:拟录取的非定向考生领取《调档函》。所有复试考生领取《复试成绩通知单》。2、需要签协议的考生:报考定向的拟录取考生,于3月29日前到研究生院签署有关协议,否则,将被取消相应类别的录取资格。注意:签署协议的考生,须在4月8日前提交协议(一式三份),定向培养考生另须提交《现实表现》材料。4月20日前调档:1、已领《调档函》的考生,根据《调档函》上要求,在4月20日前将档案寄到我校研究生院档案室。2、按教育部规定,若考生的档案不能按时寄达招生单位,由此造生无法被录取的后果招生单位不予承担。*其他信息:
2016年深圳大学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基本条件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