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人申请
1.提交材料。考生须于2015年11月27日前(以邮戳为准)使用EMS邮寄以下材料至研招办(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深圳大学办公楼441):
(1)《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简表》;
(2)学位、学历证书的复印件(应届硕士毕业生须提交所在单位研究生院或研究生管理部门的在读证明,本校在读硕士生可不需要);
(3)硕士课程成绩单原件(需加盖研究生成绩管理部门公章);
(4)硕士学位论文(应届毕业硕士生可提供论文摘要和目录等,本校在读硕士生可不需要);
(5)两位或两位以上与所申请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信(推荐信需使用我校提供的模板);
(6)拟攻读博士学位的科学研究计划书(不少于3000字,由学院做具体要求);
(7)须至少提供以下其中一项英语成绩证明:
(a)通过国家六级(六级成绩达到425分)或国家四级(四级成绩达到425分);(b)托福(TOEFL)成绩达到75分以上(老TOEFL达到550分);(c)雅思(IELTS)成绩达到6分以上;(d)PETS5级合格证;(e)GRE1200分以上(新标准310分);(f)在英语国家或地区获得过硕士或博士学位。
(8)获奖证书复印件、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复印件、所获专利及其他原创性研究成果的证明材料;
(9)三级甲等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格检查合格证明;
(10)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2.网上报名。以“申请-考核”方式报考我校的考生,需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自行报名并完成缴费,缴费金额200元。网上报名及缴费时间:2015年11月14日-2015年11月26日。
3.资格审查。研究生院在收到申请人的材料后进行资格审查,并将于2015年12月4日前将审查结果及申请人材料对社会公示三个工作日。
(二)材料初审
学院组成学科专家组对每个申请者的材料进行认真审查,并对申请者的科研创新能力进行初步评价,进行筛选。专家组应通过考生提供的材料对其进行科研创新能力的初步评价。
本环节应尊重导师的招生自主权,导师否决的申请者不得进入报考该导师的面试考核环节,被导师否决的申请者可转报其他有招生资格的导师,重新进行材料审查,以确定是否可以进入面试考核环节。
学科专家组结合招生导师意向,按一定的差额复试比例,确定进入复试(面试)考核阶段的考生名单。拟进入面试考核阶段考生名单计划于2015年12月16日(具体时间以学院的操作为准)前在招生学院网页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
(三)面试考核
由招生学院按学科或研究方向组成面试考核专家组,对进入面试考核阶段的考生进行专业能力考核。专业能力考核内容包括专业知识考查与综合能力面试两个环节,可以采取笔试或面试的方式,具体内容与方式由学院自主确定。各考核小组须对面试考核过程进行详细记录和全程录音(有条件的可录像)。
面试考核专家组确定拟录取名单并报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查。
面试考核的具体时间、地点应提前3天以上在学院主页公布,面试工作应公开进行并在2015年12月28日(具体时间以学院的操作为准)前结束。
(四)确定拟录取名单与公示
学院博士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会议,对面试考核专家组建议录取的考生申请材料、科研创新能力初步评价材料、面试考核材料等逐一进行审查,无误后上报拟录取名单。
拟录取名单与申请者的申请材料、笔试试卷(如有)、面试记录及录音(录像)等材料于2015年12月30日(具体时间以学院的操作为准)前上报研究生院形式审核,形式审核通过的拟录取考生名单在校园网、学校研招网上公示10个工作日,公示后无异议,报学校批准录取。
2016年深圳大学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选拔研究生院与学校纪委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