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拟录取考生的体育专项考试成绩须达到合格(60分)及以上(按四舍五入保留整数)。
(2)文化成绩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为180分。对具备一级运动员技术等级资格的考生,可在文化成绩低录取控制线下降低30分录取;对具备运动健将技术等级资格的考生,可在文化成绩低录取控制线下降低50分录取。
(3)考生的综合总评成绩将根据考生的文化考试成绩(30%)及体育专项考试成绩(70%)进行综合评价(综合分=(文化考试成绩/6)*30%+体育专项成绩*70%),拟录取考生的综合总评成绩须达到合格(60分)及以上(按四舍五入保留整数)。
(4)实行学校志愿优先的录取原则,即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若第一学校志愿考生生源不足,再录取第二志愿考生。
(5)综合考虑本校招生项目发展和计划的要求,同时结合招生项目生源情况,按考生的综合总评成绩排序,分项目依据考生填报的志愿顺序择优录取考生。同一项目综合排名相同者,先按运动等级再按以往比赛成绩排序择优录取。
2016年深圳大学本科招生运动训练专业录取办法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