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符合條件的申請者須認真填寫《深圳大學2016年面試招收台灣學生入學申請表》(點擊下載)(下稱“入學申請表”),並在貼相片處貼上近期一寸免冠正面半身相片。
(二)申請者須在2016年4月30日前(以郵戳日期爲准),將以下申請材料寄到深圳大學招生辦公室:
①填妥的《入學申請表》;
②身份證複印件;
③台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複印件;
④高中各學年學習成績單(須加蓋學校公章);
⑤台灣學測成績通知單複印件;
⑥考生所在中學負責人推薦意見;
⑦體現考生個人情況的其他材料。
(注:1.以上申請材料须用A4纸印制并按顺序装订,一經寄出概不退回,請預留備份。2.面試時,須交驗考生本人身份證、 台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和台灣學測成績通知單的原件。)
(三)我校將對考生的申請材料進行審核,并于5月10日前在我校本科招生信息网(http://zs.***.cn)公布初审合格考生名单。
2016年深圳大學本科面試招收台灣高中畢業生簡章申請辦法和相關事項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