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体育局、有关运动项目管理中心和高校要加强对优秀运动员免试入学工作的领导,严格按照有关文件规定对运动员资格和条件进行审核监督,积极开展推荐优秀运动员免试进入高校学习工作;
(二)《2016年优秀运动员免试进入高等学校学习审批表》中“省(自治区、直辖市)体育局意见”必须由体育局主要领导签字并加盖局章;“国家体育总局运动项目管理中心意见”必须由中心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中心章;
(三)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体育局、有关高校应及时办理相关手续,以确保优秀运动员按时入学。
(四)运动员若在申报过程中弄虚作假,经查实,取消当年申报或录取资格,已入学者,取消其入学资格,并视情节轻重,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33号令)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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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1、 2016年优秀运动员免试进入高等学校学习审批表.doc.doc
2、 2016年优秀运动员免试入学的竞赛项目及赛事表.doc.doc
国家体育总局科教司
2015年11月3日
2016年沈阳体育学院优秀运动员免试进入高等学校学习有关要求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