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考生须在我校组织的专项测试,以及生源地省级招办组织的高水平运动员统一测试中成绩合格,且文化课成绩达到相应要求,并经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合格,我校方能录取。
2.具有国家一级运动员、运动健将、国际健将及武术武英级(或以上)证书之一的考生,且在我校组织的专项测试中成绩特别突出,并在我校自行组织的文化课考试中成绩合格的考生,我校将根据其专项测试成绩和文化课考试成绩,在考生所在地省级招办审核同意后予以录取。
3.具有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且经我校专项测试认定为成绩优秀、确有培养前途的考生,如高考成绩达到本省第二批次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的65%,我校将在考生所在省级招办审核同意后予以录取。
4.具有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且在我校专项测试成绩合格的考生,如高考成绩达到本省第二批次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我校将按照专项测试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至额满为止,并报考生所在省级招办审核同意后录取。
5.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我校将参照省级招办划定的高校运动队录取控制分数线进行录取。
2016年沈阳师范大学高水平运动员录取办法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