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2016级拟录取硕士研究生“录取类别”字段修改工作时间限度由辽宁省招考办研招处统一要求,请各位考生务必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符合要求的申请,逾期我校研招科不再受理。如有疑问,请致电研招科,电话:024-88487057,联系人马老师。望各位拟录取考生周知。
关于做好我省硕士研究生考生录取类别审核工作的通知.pdf
研究生院(学科建设处)招生科
2016.5.13
2016年沈阳农业大学硕士研究生录取考生“非定向”改为“定向”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