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届毕业生须在毕业、学位证书复印件右上角注明研究生学号,可在录取通知书上查询。
2. 户口迁移证明
(1) 辽宁省生源的新生入学时不办理户口迁移手续(原户口为辽宁省集体户口的生源除外);外省生源的新生入学时采取学生本人自愿的原则(迁入或不迁入)办理户口迁移手续。户口迁入只在新生入学报到时办理一次,逾期不再办理迁入手续,户口迁入后,学生在校期间不能迁出。
(2) 办理《户口迁移证》注意事项
I. 户口迁移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东陵路120号沈阳农业大学;
II. 迁移原因:招生、升学或录取学生;
III. 出生地和籍贯:××省××市或××省××县
IV. 《户口迁移证》、身份证、《录取通知书》上的姓名必须一致,不能用别名或曾用名代替;《户口迁移证》上的身份证号码、性别、民族、出生日期等信息必须与身份证上的一致。
V. 《户口迁移证》右下角必须盖迁出地公安派出所的户口专用章和户籍民警章,盖章要清晰。
(3) 办理户口迁移的新生报到时交:《录取通知书》原件复印件、《户口迁移证》原件、身份证复印件一份(A4 纸复印)、一寸照片一张;沈阳集体户口的学生还需要提供户口首页(复印件盖章)及常住人口登记卡原件。
3. 党团员要自带组织关系介绍信和团组织关系。沈阳本市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名头:沈阳农业大学党委。沈阳市外的党员组织关系名头:中共沈阳市委组织部,去向填写:沈阳农业大学。团组织关系名头:沈阳农业大学团委。
2016年沈阳农业大学科学技术学院研究生报到时,需携带的材料与物品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