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具有博士学位和学历,品学兼优,身体健康,年龄在35周岁以下;
2.委托培养、定向培养和在职人员需分别提交委托单位、定向培养单位或工作单位同意被招聘人员进站从事博士后研究的证明材料;
3.为避免学术上“近亲繁殖”,鼓励人才交流,毕业于我校的博士研究生,不得申请进校内同一学科的流动站;
4.具有较强的理论基础、实践能力、独立的科研能力,以及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
2016年沈阳理工大学博士博士后招收条件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