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我校高水平运动员招生录取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考生须在我校组织的运动技术水平测试以及生源地省级招办组织的高水平运动员统一测试中成绩合格,且文化课成绩达到相应要求,并经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合格,我校方能录取。
2.具有国家一级运动员、运动健将、国际健将证书,且在我校组织的运动技术水平测试中成绩特别突出,并在我校自行组织的文化课考试中成绩合格的考生,我校将根据其运动技术水平测试成绩和文化课考核成绩,在考生所在地省级招办审核同意后予以录取。
3.具有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且经我校运动技术水平测试认定为成绩优秀、确有培养前途的考生,如高考成绩达到生源地省区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65%,我校将在考生所在省级招办审核同意后予以录取。
4.具有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且在我校运动技术水平测试成绩合格的考生,如高考成绩达到生源地省区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我校将按照运动技术水平测试成绩顺序择优录取至额满为止,并报考生所在省级招办审核同意后录取。
5.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我校将参照省级招办划定的高校运动队录取控制分数线进行录取。
2016年沈阳建筑大学本科招生高水平运动队招生考试的工作程序、日程安排及录取办法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