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录取通知书、硕士毕业证书、硕士学位证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其中身份证复印件两份,其他材料复印件各一份,A4大小)。
2.一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2张。
3.党团组织关系介绍信。拟录取类别为非定向就业的考生均须将党团组织关系转递到学校;拟录取类别为定向就业的考生不转递组织关系。党团组织关系介绍信填写方法:党组织关系在沈阳地区的考生,请将组织关系直接转至“中共沈阳建筑大学党委组织部”,接收单位为所录取的学院(部);党组织关系在沈阳以外地区的,转至“中共沈阳市委组织部”,接收单位为“沈阳建筑大学”,在介绍信有效期内到沈阳市委组织部办理转接手续。团组织关系转至“共青团沈阳建筑大学XX学院委员会”。
4.户口迁移证。拟录取类别为非定向就业且现户口为集体户口的新生可以自愿选择是否将户口迁移至学校;拟录取类别为定向就业以及现户口为非集体户口的非定向就业新生不迁移户口。选择迁移户口的新生凭录取通知书到户口所在地办理户口迁移手续,迁入地址为:沈阳市浑南区浑南东路9号。户口迁移证上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号、民族须与居民身份证一致,各项栏目要填写清楚、准确。
温馨提示:户口迁移至学校的研究生,在学期间原则上不能办理户口迁出手续。此外,由于办理户口迁移手续需要一定周期,新生入学后三个月及毕业前三个月,将暂停办理与户口有关事项。
2016年沈阳建筑大学博士研究生入学报到需携带的材料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