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录取总成绩由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组成,初试成绩占60%,复试成绩占40%。
2、复试成绩计算
复试成绩=专业课笔试+外语听说能力+综合面试(复试满分300分)。
复试成绩=专业课笔试+外语听说能力+综合面试(复试满分300分)。
3、录取总成绩计算
统考与单考(初试总分500分):录取总成绩=初试成绩×60%÷5+复试成绩×40%÷3;
联考(初试总分300分):录取总成绩=初试成绩×60%÷3+复试成绩×40%÷3。
统考与单考(初试总分500分):录取总成绩=初试成绩×60%÷5+复试成绩×40%÷3;
联考(初试总分300分):录取总成绩=初试成绩×60%÷3+复试成绩×40%÷3。
(一)接收调剂基本条件:
1、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及我校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3、调入学科(类别)、专业(领域)与第一志愿学科(类别)、专业(领域)应相同或相近,一般应统考科目相同,自命题考试科目相同或相近。
4、调入学科(类别)、专业(领域)初试科目设有数学的,考生初试科目中须有数学。设有统考数学科目的学科要按顺序调剂(数学三不可调往数学一、数学二,数学二不可调往数学一)。
5、教育部调剂政策中规定的其它条件。
(二)相关程序和要求:
1、学术型招生计划可调整到专业学位使用,但专业学位招生计划不得调整到学术型专业使用。
2、初试成绩满足我校学科(类别)、专业(领域)的复试基本分数线。调剂工作要通过“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一志愿考生的专业调整也需通过“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
3、考生通过研招网调剂系统提交调剂申请——〉学校48小时内向拟接受考生回复——〉考生在12小时内确认接受我校调剂——〉考生在确认调剂后2天内登陆研究生院网站选择复试科目和复试时间并到校完成复试和调剂确认。
4、申请调剂考生在学校发出接受调剂回复后12小时内,未确认者视为考生自动放弃,接受调剂但未在学校发出回复后3天内完成调剂复试的视为本人放弃调剂。
(三)其他
研究生招生考试调剂工作属于动态工作,调剂过程中将根据实际招生情况,对部分招生计划作动态调整,学校将及时发布相关信息。
研究生招生考试调剂工作属于动态工作,调剂过程中将根据实际招生情况,对部分招生计划作动态调整,学校将及时发布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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