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推荐免试学生的平均学分绩点以“一次考试”成绩计算;
(二)学生绩点奖励严格按《沈阳工业大学对优秀学生实施绩点奖励的规定》执行;
(三)取得推免资格的学生,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推荐资格:
(1)毕业前受到警告及警告以上处分。
(2)未获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3)毕业设计未取得良好及良好以上的成绩。
(四)所有推免生可根据国家有关规定选择接收单位。
2016年沈阳工业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硕士学位工作日程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