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根据教育部历年有关推荐免试生招生文件的规定和精神,结合《沈阳工业大学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特制定本办法。如与教育部新文件内容不一致,以教育部新文件规定为准,我校将在沈阳工业大学研究生院网站及时发布新通知并更新工作办法。
第二条 复试工作应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做到政策透明、规则公平、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维护考生合法权益
2016年沈阳工业大学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总则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