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选考系统将于2016年3月18日13:30。3月20日复试考生请于3月18日13:30—3月19日12:00期间选考
2、以下专业不用选考:
工商管理(125100)、工程管理(125600)、会计专硕(125300);
3、其他专业复试考生,必需到“沈阳工业大学研究生院网站-招生管理与服务平台-研究生复试选考系统”选择复试批次和专业课笔试复试科目(同等学力考生还需选择2门加试科目)。(建议考生选择IE7浏览器登录上述网站)
请考生注意:未经选考或者选错考试批次,将导致无法参加本批次复试工作。
4、调剂考生:调剂考生收到短信通知后,请及时登录“研究生复试选考系统”,选择复试时间(批次)和专业课笔试科目。
5、选考复试科目不能与初试科目、加试科目相同,选考加试科目不能与初试科目、复试科目相同。如选择相同科目,该科考试成绩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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