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符合报考条件的报考人员需在2016年1月14日-2016年1月15日(每天8:30-11:30,13:30-16:30)到沈阳工业大学中央校区公共教学楼A座213房间进行现场确认。现场确认需要本人携二代身份证到场进行信息确认、资格审查,递交报考材料。逾期未进行信息确认者,其网报信息无效。
注:报考“申请考核制”考生单独现场确认,具体时间、地点及所带报考材料见附件3
2、符合报考条件的报考人员在现场确认的同时要向招生单位提交下列材料:
(1)《沈阳工业大学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登记表》(表格到研究生院网站下载专区下载)
(2)两名本专业领域具有高级职称的专家推荐书;(表格到研究生院网站下载专区下载)
(3)硕士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硕士毕业生必须在入学前补交);
(4)教育部学历(学籍)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网报前须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http://www.***.cn/)上进行学籍、学历信息查询:
①应届硕士毕业生和硕博连读考生报考:提供本科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硕士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②往届毕业生报考:提供本科和硕士的《教育部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具体流程请见:http://www.***.cn/xlcx/rhsq.jsp)。
③以已获得国外学位身份报考的考生,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提供的认证报告。
(5)体检表;(表格到研究生院网站下载专区下载)
(6)同等学力考生还须按《关于同等学力考生报考沈阳工业大学博士学位研究生的暂行规定》(沈工大校发[2005]163号)文件规定,提交职称证书;
(7)硕博连读考生按照《沈阳工业大学硕博连读选拔规定及实施办法》文件规定,提交硕博连读申请表和硕士阶段课程成绩单。
(8)硕士论文(仅提供电子版,发送至yzbsut@***)和答辩决议(纸质版);
(9)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10)已发表代表性论文。
3、考生须在2016年2月28日至3月1日上沈阳工业大学博士报考系统中打印准考证。
2016年沈阳工业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现场确认类似问题答案